如何评价女性主义学者马姝主张在未来,强奸罪不作为单独的罪名,而将其归并入伤害罪_-静海
我觉得她说的非常有道理,完全正确。
从平权(真正的女权主义)的角度来看,逻辑一点儿问题没有。
但是可能脱离社会现实,有点太过激进了。
她说的太过理论化了,如果用大白话来说的话,那么这其实就是一个要求平等看待男女身体的问题:男性和女性的性行为 和 女性和男性的性行为 有什么区别?
可以看到,上述两件事,事件本身来说,是同一件事情,但是在现有婚姻体系下,大多数人会觉得女性吃亏了。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合意,并没有人受伤的情况下,现在的社会共识依然会认为女性失去了点什么。
从根本上说,这就是物化女性 ,而这就是平权(女权)主义要推翻的根本议题,即: 女性的贞操,是一种有价值的东西,是可以以物质或者金钱来衡量的。
这就是娼妓文化所得以存在的土壤。有价值的东西,无论如何阻拦,法律如何禁止,终会作为一种商品暗自的流通在地下市场。
只要两性器官的同等摩擦还被被视为女性单方面的损失,娼妓这个词就会主要的用在女性身上。
如果有一天我们真正把占人类一半的女性彻底从人类社会少年期的婚姻形态解放的话,性应该视为很普通的两块肉的摩擦,其普通的程度应该视为和握手,拥抱一样寻常。
这样就会必然导致一个质问,那时被强奸了怎么办?岂不是无法无天了么?
不是的。
我们只是把强奸这种说法彻底从文明社会中驱逐了,但是伤害罪依然成立。
假如非合意性行为 一方抵抗这种过度亲密的行为,认为这个过程中对方损害了自己身体的主动权,导致被害人受到伤害的,要追究侵害者的,应该是身体的物理伤害和人格权,假如被囚禁,就要追究限制人身自由权 ,而不是把文化意义上的贞操当成一种可以在市场上折价,在法庭上定损的标的。
那时诉讼主体当然就不应该分男女了。
贞操,完全是一种人类构造出来的概念,是人类社会少年期一种为了社会发展过度期为了维系家庭和婚姻制度所虚构出来的一种文化理念。
我们回顾人类发展史,在人类长达几十万年的历史中,贞操这个概念,真正的存在,大概不到两千年。
现存的最大的几个宗教的创始人,其中有至少两位,父系基因的来历非常可疑或者不可考。哪两位我就不说了。
而我们另一位圣人名字,直接就是一个丘字。史记更是明文记载他是野合而生的。
这里就可以看出,贞操这个事情,并不是双方合意,女方就可以免罪的。孔子明明就是有正经父亲母亲而生的,可是因为没有依礼合婚之后行房,史书依然明晃晃的写着野合两个字。
要说司马迁有什么恶意恐怕也未必,为圣人寻找上古降生的格式的时候,其实是有规章的。
司马迁在撰写《史记》的《殷本纪》、《周本纪》和《秦本纪》这三篇文章时表现出了这样一个共性:商、周、秦三族的始祖殷契、后稷和大业在司马迁的笔下都不是正当性行为和正常孕育的产儿,而是伴随着神秘事件降生的灵儿。
这样的说法除了为上古圣人增加神秘性之外,说明当时(距今不过两三千年)的社会条件下,人类社会其实对一个人的父系基因并不是非常看重。传承父系的姓反而更加重要。其实你要对照一下南宋到明清以来社会共识对贞操的看法,再比较一下前面那些圣人的出生,你可以看到在这短短的一千多年,人类对贞操的看法其实差不多内核完全掉了个个儿。
当然,日本比较奇葩,这种重父系谱系苗字胜于血脉的传统一直延续到了战国时代,甚至直到现在的政坛传承依然有封建残留(以岳父传婿,以养父传养子,以舅传甥)。
所以综上所述,贞操这个词儿,是人类社会在差不多一两千年前,全球范围突然进入高速发展期,建立了完善的高度定居文明,尤其是封建社会的组织形态下,为了构建适应生产力低下的生产生活秩序,稳定家庭结构而虚构出来的一种概念,而且这种概念还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解释和内涵的。
但与此同时期的游牧民族其实是有着另外一套贞操观的,和定居文明截然不同,甚至可以说稀薄到没有。原因很简单,他们从事的是游牧的生产生活,在恶劣的生产生活环境下,他们同样需要另一套适合他们的生产生活的家庭理念。兄死弟及,父死子继的婚嫁方式我们就不说了,客人来了让女眷晚上招待也不说了,距三娘子堂堂正正嫁给她的外祖父这一事件,刚过去不过四百年的光景。
而上古海洋民族呢?宙斯啥样他们就啥样。
所以贞操并不是什么神圣不可动摇,从人类社会诞生之初就与之并存的一种先天的律法,而是一种不断变化的,扩充的,适应当时生产的家庭契约的底层理论。
正因为它处于底层的重要地位,它作为基石构建了婚姻的契约,婚姻又衍生了家庭,而家庭成为稳定的生产单位供养了稳定的上层建筑,组成了民族和国家。
所以一直到现在依然有人觉得抽掉它,就等于要挖掉人类文明的基石,这种看法不无道理。
为什么呢?过去的老房子住着嫌小,你倒是有个新房子啊!没有?那有个过渡房也行啊。
也没有!
这基石一抽,房子就倒了呀!
所以我说,封建社会传到资本主义再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腐朽婚姻制度,绑缚的不止是占人类一半的女性,同样也绑缚了占人类另一半的男性啊,为了一个姓氏或者虚无缥缈的父系基因传承,要付出大半生的劳动成果来维系家庭。
农业社会早就完结了,我们组建家庭也不是为了春种秋收,家人齐上阵。也不应该功利的归为养儿防老。那么家庭将来还剩下什么?
单纯的美好的家庭情感连接啊。
假如我们还诚实的承认自己是一个纯粹的唯物主义者,那必须说一句人死如灯灭,我死后,我的姓氏和家族的传承归根到底对我又有什么意义呢?那时候这一切都和逝去的人无关啊。任何男人女人都不应该为传承后代而买单啊。
但是子嗣繁衍和种群壮大,对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甚至提升到人类共同体的角度来说,绝不是没有意义的吧?
那好了,既然对它有意义,孩子从小到大,它国家应该负担这一切费用才对啊。
对不对,谁受益谁买单啊。
从师资到校舍,书本到三餐,甚至从小到大的衣食住行都应该国家负担,父母唯一应该承担的是情感的抚养而已,而抚养付出的体力 劳动也应该视为对国家的贡献,由国家付款才对。(国家提供公共服务产品和安全保障,公民为此纳税,这是另外一个供求关系。)
可是这一切都不现实对么?因为现在国家显然负担不起,为什么呢?因为国家在基础建设和卫生,国防,抵抗灾害,主导科研,扶植经济方面的年度总行政开支,甚至会超过总税收。
说到底,一切构建我们人类社会的理论也好,制度也好,总是要符合我们现有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
这种对婚姻的完美期盼,只能存在于一个物质极大丰富的社会。在那时候,公民需要国家的秩序和公共服务产品,为此纳税,可以在不同国家自由迁徙(需要支付国家在你未成年时付出的费用),而国家需要壮大人口,为此负担未成年人的一切教育和抚养费用。惟其如此,付出和收益的逻辑才完全理顺了呀。否则的话,从理性角度来看,丁克或者像黑人男性一样从家庭中抽离才是最理性的个人选择。
也许那时候,家庭会以一种完全的松散的,开放的未来形态存在于社会,既不为“农时不等人”这样的紧急生产状态而集结,也不为“传宗接代”这样的虚无缥缈的逻辑而买单(真正自远古一脉相传的其实是女性的线粒体),也不为了搭伙吃饭和养老(全部有社会化解决方案或者自动化解决方案),只为了性习惯和感情联系还有性卫生考量,男女(或者女女,男男)双方或者多方缔结的一个短期的行为契约。
这一切的展望,都要建立在生产力大发展和生产关系大提升的基础上,说到底,孩子这一生,生长和发育教育,人类所要付出的代价太大。壮大群体,实际是国家需要,国家扛不起来,那就扔给个人,扔给家庭,而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的男性,社会就给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重的负担,那自然要从国家层面给他一个更加珍贵的法律保障,那就是禁锢女性的性器官使用权,把她锁在家庭内部,用婚姻契约,道德压力(荡妇羞辱)精神褒奖(贞节牌坊)等方式全方位来同时绑缚女性和男性。
可是这样的婚姻模式其实在后工业时代男女薪酬渐渐趋同的时候越来越无法维系了,女权主义要伸张的,正是女性本人在婚姻和社会中和男人同等的地位,夺回性器官的自主权的同时,也同时占据家庭的平等地位。
深刻的理解了现代社会契约中权力和义务的平等理论,才能理解为什么说田园女权主义恰恰就是女权主义之敌。
前者在强化性器官的使用权的物质性(这词儿不准确,反正你懂的,意思就是这哔和子宫就是值钱的),一再提高它的价格。后者在试图使之无价化,非市场化。
我知道有些知乎用户还无法理解这种逻辑,我需要更进一步浅显的比喻。那就是有一天,女性的性器官被非法插入了,所有的女性都可以去派出所理直气壮,大大方方的要求追究对方责任,那时候,事件的性质应该是和一个男性出外喝酒被隔壁桌被人脑袋开了瓢一样的。
而不是现在这样,或者过去那样,一旦被披露,女性面临的社会压力大到要自杀的地步。
谁见过一个人被人用啤酒瓶子砸了就觉得丢人了,活不下去了呢?
可是现存的婚姻制度只要存在一天,女性的性器官的使用权就不完全属于她自己本人支配,而属于可以合法使用它的潜在或者现有的男性配偶,那这种社会的,道德的压力,就是真实不虚的存在,你遇到性侵觉得活不下去,绝不是什么矫情。
而推翻这一切,需要的不是什么理论或者制度创新,而是一个把生产交给机器人的,物质极大丰富 的未来社会。
所以,总结一下,这位真正的女权主义的学者的看法就是 正确,但是暂时实现不了 。
评论区
怎么吃都不胖: 预期废除强奸把性侵男性纳入强奸更具有可行性不然头上的辫子剪掉了心里的辫子剪不掉平权从来就不是靠法律能解决的 👍🏽71 💭N/A IP 🕐2020-09-24 07:41:35
│ └── misaka9986: 我怎么印象里性侵男性已经算强奸了? 👍🏽2 💭N/A IP 🕐2020-09-25 11:35:15
│ └── 怎么吃都不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该是不算的 👍🏽4 💭N/A IP 🕐2020-09-25 12:15:49
│ │ └── misaka9986: 重新看了一下,应该是改了强制猥亵罪的条款,强奸还没改,这两个我记差了。就在第237条。 👍🏽6 💭N/A IP 🕐2020-09-25 13:12:22
│ └── 慕然: 国外是算的,国内没有… 👍🏽0 💭N/A IP 🕐2020-09-25 17:09:48
│ └── Araki: 性侵男性顶多叫强制猥亵 👍🏽3 💭N/A IP 🕐2020-09-25 19:31:36
周一也想睡懒觉: 大概懂了一点,强奸所代表的贞操概念本身就是物化女性的表现,所以要废除强奸罪。但随之而来的并不是放过强奸犯而是以对女性的伤害定罪。以此来展现真正的男女平等。怪不得答主说这是真正的女权,也确实激进,虽然有些操作性,但个人觉得在当下对女权的发展并没有什么实在性的帮助 👍🏽45 💭N/A IP 🕐2020-09-24 09:31:27
│ └── 怎么吃都不胖: 法律上的强奸可以废除人心里的强奸废除不了 👍🏽9 💭N/A IP 🕐2020-09-24 10:17:13
│ │ └── 水果硬糖: 是这样的,所以需要等待社会的发展 👍🏽5 💭N/A IP 🕐2020-09-24 14:02:23
│ │ │ └── 怎么吃都不胖: 我觉得不是等待是推动从自身做起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部分 👍🏽1 💭N/A IP 🕐2020-09-24 14:08:49
│ │ │ └── 水果硬糖: 也没错。主动推动发展 👍🏽0 💭N/A IP 🕐2020-09-24 14:58:08
│ │ └── PoluKim: 现代社会更没法废黜,因为不是所有的强奸罪都能造成明显伤害 👍🏽1 💭N/A IP 🕐2020-09-24 19:35:21
│ │ └── 怎么吃都不胖: 不一定是要明显伤害提出者可能认为强奸罪与贞操绑定了可是实际上贞操观念在人的内心不是取消一个强奸罪就可以的 👍🏽4 💭N/A IP 🕐2020-09-24 20:36:45
│ └── Tracy: 任何制度都需要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过于先进或者过于滞后都是灾难。 👍🏽2 💭N/A IP 🕐2020-09-25 22:51:51
│ └── JSAdama: 我就没搞懂强奸,特别是我国法律所定义的强奸,怎么就代表贞操的概念了。我国法律所定义的强奸,根本是“违背妇女意愿”,也就是侵犯了妇女选择不和谁发生性关系的权利,可以类比于非法监禁,都是对人自由权的侵犯,我看不出和贞操有什么联系。如果强奸本身代表的是贞操概念,那婚内强奸岂不是自相矛盾?如果强奸代表贞操的概念,那你情我愿的婚内出轨,婚前性行为怎么没被判过强奸罪?要体现男女平权,不在性侵犯的罪名上给女性污名化,特殊化,很简单,把女侵犯女,女侵犯男,男侵犯男通通划入强奸的范畴就完事了 👍🏽2 💭N/A IP 🕐2020-09-26 18:36:22
│ └── 周一也想睡懒觉: 所以你这就是没懂答主的意思好比一个女性被强奸了,在普罗大众眼里这个女性就是失去贞操,“不干净了”所以有女权主义者提倡废除强奸罪,目的就是消除当一个女性遭到强奸后别人对她“清白不保”的错误观念。取而代之的则是,当一个女性被强奸后,别人认为她是受到了伤害,而非强奸当然我个人认为强奸去罪化实质意义不大不知道我这么说你能不能理解我和答主从来都没有说话强奸和贞操划等号,我们只是尽量如实转述别人的说法而已 👍🏽1 💭N/A IP 🕐2020-12-04 20:51:23
│ └── JSAdama: 正是因为懂了,所以我才反对这个说法。强奸面对的是自愿与否的问题,非自愿,被迫发生关系叫做强奸而贞操,或者说你所说的“清白”“干净”是对象问题,及和合法配偶之外的人发生关系会被一部分群众看做“清白不保”“不干净”。两者本来就是不同纬度的东西。一个女性被丈夫强迫发生关系(婚内强奸),群众也不会认为她不干净;反之一个女性哪怕是自愿和合法配偶之外的人发生关系(自愿则不够成强奸),或者在结婚之前自愿和他人发生关系,部分群众也会认为她“不清白”。从另一个方向来说,哪怕现在立刻把男性被列入强奸受害者范畴,一个男性被强奸了,群众大概也不会产生这个男性不干净的观念。所以,强奸是对女性发生关系自愿与否的限定,而“清白”是对女性发生关系对象的约束,两者不存在直接联系。废除强奸罪改为伤害罪对破除女性“失去清白”的观念没有帮助,因为这个观念只看女性是不是和配偶之外的人发生关系,而不关心她是不是自愿 👍🏽0 💭N/A IP 🕐2020-12-04 21:06:41
│ └── 周一也想睡懒觉: 你觉得没有用,所以就要反对么我只是一个路人而已,诧异于同样反对贞操观念的你们,竟然观念完全不同甚至相互反对 👍🏽1 💭N/A IP 🕐2020-12-05 00:14:08
雾昂: 醍醐灌顶,最后物质极丰富的社会大概就是社会主义了 👍🏽7 💭N/A IP 🕐2020-09-24 08:56:23
│ └── 霖森: 所以更应该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消除资本的影响,让社会更加和谐 👍🏽2 💭N/A IP 🕐2020-09-24 12:06:01
│ │ └── 新桐初引: 可惜在我们的有生之年,大概只能看见资本的影响逐渐加剧了。 👍🏽0 💭N/A IP 🕐2020-09-26 09:57:30
│ └── Tracy: 到那个时候,婚姻这种诞生在私有制下的制度也会消失了。 👍🏽0 💭N/A IP 🕐2020-09-25 22:48:41
│ │ └── 让子弹飞: 对,婚姻就是私有制的产物[赞同] 👍🏽0 💭N/A IP 🕐2020-09-26 00:36:53
│ └── kireator: 共产主义(指正) 👍🏽0 💭N/A IP 🕐2020-09-26 06:17:58
赵靖晗: 就跟不鼓励彩礼但又不能直接废除彩礼有点像 👍🏽15 💭N/A IP 🕐2020-09-24 07:39:01
厚颜: 法律从来不会去保护贞操,甚至在淡化贞操这一个概念。。。。如果保护的是贞操的话那么强奸妓女就不会构成强奸罪了。 👍🏽13 💭N/A IP 🕐2020-09-24 10:27:49
│ └── 水果硬糖: 几女不出台的时候也是有贞操权等啊,而且出台这个行为不受法律承认。 👍🏽0 💭N/A IP 🕐2020-09-24 14:04:43
│ │ └── 厚颜: 如果保护的是贞操权,那么妓女根本不在意自己的贞操权的,甚至于出卖自己的贞操权,被害人处分了自己的权利法律怎么去管。。。。所以法律不保护贞操权,保护的是性自主权。 👍🏽4 💭N/A IP 🕐2020-09-24 16:33:51
│ │ └── 聪聪: 妓女只是卖贞操又不是送贞操,凭什么当了妓女就没有贞操权了?人家就是靠贞操短期出租赚钱的,阿猫阿狗都能免费用的话还怎么赚钱[飙泪笑] 👍🏽2 💭N/A IP 🕐2020-09-24 22:44:13
│ │ │ └── 厚颜: 妓女哪儿来的贞操权??脱下裤子卖贞操,穿上裤子有贞操[惊喜][惊喜][惊喜] 👍🏽1 💭N/A IP 🕐2020-09-25 00:21:33
│ │ │ └── 精神胜利法拉黑: 守节的寡妇不是处女 照样立贞洁牌坊 👍🏽0 💭N/A IP 🕐2020-09-25 18:33:08
│ │ │ └── 厚颜: 贞操这个东西现在很难界定,而且本来就不应该存在于现行社会中的概念,所以法律根本就不理会这个东西是最好的做法了。。。。。 👍🏽1 💭N/A IP 🕐2020-09-25 20:06:50
│ │ └── 水果硬糖: 如果没有贞操的话,还需要出那么高的嫖资吗?恰恰是嫖资的存在,证明了几女是有贞操的。 👍🏽0 💭N/A IP 🕐2020-09-24 23:24:48
│ │ └── 厚颜: 什么是贞操,都拿出来卖了还哪儿来的贞操,妓女卖的是自己的身体不是贞操,按照传统观念认为你的第一次出卖就已经没有贞操了。。。。 👍🏽3 💭N/A IP 🕐2020-09-25 00:21:00
│ └── 精神胜利法拉黑: 表达问题 理解偏差吧 这里的贞操指的不是第一次 但是又找不到更好的词用 👍🏽0 💭N/A IP 🕐2020-09-25 18:32:30
│ └── 贝阿朵: 强奸保护的一直都是女性的性自由,知乎法学家都开始自创概念再批判 👍🏽2 💭N/A IP 🕐2020-09-26 17:28:26
│ └── 厚颜: 对啊,问题是不创造概念怎么批判怎么骗赞怎么恰饭[惊喜] 👍🏽1 💭N/A IP 🕐2020-09-26 21:44:03
厚颜: 强奸罪保护的是性自由不是贞操。。。 👍🏽13 💭N/A IP 🕐2020-09-24 10:26:21
│ └── 十三: 去看久远一点的学说,是会看到“保护贞操”这样的说法的;这也是传统上不能对男性成立强奸罪的原因。性自主权本身也是一个后起的概念,早在有这一概念之前就有强奸罪了 👍🏽6 💭N/A IP 🕐2020-09-24 13:19:13
│ │ └── 厚颜: 但是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是不会保护贞操的,你不能拿着以前的法律上的不足之处要求废除现行法律啊。 👍🏽0 💭N/A IP 🕐2020-09-24 16:23:42
│ │ │ └── 聪聪: 可是现在男性被强奸只有强制猥亵罪没有强奸罪啊? 👍🏽1 💭N/A IP 🕐2020-09-24 22:40:12
│ │ │ └── 十三: 我想表达的意思是:即使是在强奸罪保护的法益是贞操的年代,强奸罪也并非什么“不足之处”,当时的社会现实决定了女性失去贞操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相对的,在现在“性自主权”仍然是一项值得特别保护的法益(关于性自主权的性质讨论太多了,但总之是和一般的身体法益有区别的。而且我认为在现在的学说中,历史上的贞操观念仍然改头换面地渗入在“性自主权”概念的建构中),那么强奸罪在现在就仍然是合理的;但是不能否认存在随着对“性”的观念的变迁,可能存在性自主权不再成其为一项特殊的法益的一天,那时强奸罪就会失去存在的意义。部分女权主义者实际上是认为目前的性观念中暗含对女性身体的物化,因此希望变革全社会的性观念,并在此基础上“废除强奸罪”。 👍🏽1 💭N/A IP 🕐2020-09-24 22:55:09
│ │ │ └── 厚颜: 不,性自主权这个东西不可能取消掉,取消掉太恐怖了。。。因为很多强奸比如昏醉强奸并不会给女性造成伤害,那这个就没有办法来算了。那如果取消强奸罪,被昏醉强奸强奸的妇女的权益怎么保护?昏醉强奸大多数不会造成身体上的伤害,难道就这么算了?如果女性权利运动就搞出来这么一套东西,我真不知道说什么了。这么搞只会让昏醉强奸的数量飙升,不要只搞理论而不看实务。性观念再怎么变革我觉得违背本人意志发生性关系都不会被社会接受。 👍🏽3 💭N/A IP 🕐2020-09-25 00:27:16
│ │ │ └── 十三: 你当然可以不接受嘛,只是一种观点而已 👍🏽0 💭N/A IP 🕐2020-09-25 08:41:25
│ │ │ └── 十三: 如果真有取消强奸罪的那天,必然会构建出对昏醉强奸的新的保护路径(对伤害的再界定?精神损害?)女性主义也只是一种视角,但是这样去再审视我们现在的法律乃至于法律所反映的一般社会观念,在我看来还是有意义的。当然我觉得可能它的人类学社会学意义大于法学意义 👍🏽0 💭N/A IP 🕐2020-09-25 08:50:02
│ │ │ └── 永不复生xL: 精神损害定损特别麻烦,没有精确的仪器来衡量到底造成了多少伤害。你这所谓的新的保护路径,最后估计还是得绕回来,成为现有法律的更文明版马甲 👍🏽0 💭N/A IP 🕐2020-09-26 10:16:51
│ │ │ └── 十三: 确实,所以现在说要废除强奸罪云云是很扯的,我也就是试举一些可能性。其实我觉得你去对“强奸罪”做一个社会学意义上的分析很好,但是主张说现在要废除强奸罪肯定就有点不合适。反过来说,因为现在不具备相应的条件而否认他整套理论的意义,也不合适 👍🏽0 💭N/A IP 🕐2020-09-26 22:54:11
│ │ │ └── 永不复生xL: 任何无立场的探讨都是有必要的,真理是不辨不明的。 👍🏽0 💭N/A IP 🕐2020-09-27 11:29:16
│ │ └── PoluKim: 你这说法就跟把现代杀人罪和古代杀人罪一样看待一样,难道因为古代杀人罪有很多违反人权的刑罚我们就认为现代不该有杀人罪了? 👍🏽0 💭N/A IP 🕐2020-09-24 19:36:22
│ │ └── 十三: 我没有说现在应该有强奸罪,只是历史地去解释强奸罪的内在逻辑 👍🏽0 💭N/A IP 🕐2020-09-24 22:46:02
│ └── 用户Gnxepbi: 我也想吐槽这一点,答主真的涉嫌误导了… 👍🏽0 💭N/A IP 🕐2020-09-26 16:51:29
陈艾: 天不亮点进来看,思想为之一振,点赞后准备点关注你,才发现我早已经关注你了,谢谢启发 👍🏽9 💭N/A IP 🕐2020-09-24 05:56:35
PoluKim: 这部分回答让我觉得有点问题,全文没有提及社会分化和阶级压迫这一客观事实,把强奸罪定义为伤害罪恰恰是忽略了强奸者对于性资源的掠夺,并不一定通过暴力,所以把现代强奸罪定义为对女性贞操的维护是不正确的,这恰恰是维护女性性自主权,如果是为了维护什么贞操,你自己也说了古代维护贞操产生的后果和当代社会完全不同,这篇回答没有深层触及社会阶级现状本质,只提及所谓的物质极大丰富,却不提及阶级观念,不提及私有制,给我一种看书只看一半或者只看了网络段子一样的感觉 👍🏽3 💭N/A IP 🕐2020-09-24 19:34:18
│ └── 聪聪: 关键在于现在强奸罪不适用男性被强奸的情况,男性难道没有性自主权吗?所以我觉得答主说的对,先有强奸罪的底层逻辑就是把贞操物化了。 👍🏽0 💭N/A IP 🕐2020-09-24 22:50:42
│ └── 中天悬剑: 性自由权男女都有,但为什么没有强奸男性呢?男性受伤害反而属于猥亵罪。女性侵害男性的性自由权又该怎么算呢。 👍🏽3 💭N/A IP 🕐2020-09-25 02:55:10
猫猫带球过人: 说的最好的回答,关系了 👍🏽2 💭N/A IP 🕐2020-09-24 14:11:53
杠上开花: 从平权的角度看,逻辑也有很大的问题吧。男性的性权利不需要保护吗? 👍🏽2 💭N/A IP 🕐2020-09-24 08:00:58
│ └── zxc2892: 统一归到伤害罪和侵犯人格权 👍🏽36 💭N/A IP 🕐2020-09-24 08:30:24
│ │ └── Aerie: 迷奸,无伤口,算什么罪? 👍🏽0 💭N/A IP 🕐2020-09-26 17:38:44
│ │ └── zxc2892: 你不会以为以后伤害罪只是指肉体伤害吧? 👍🏽0 💭N/A IP 🕐2020-09-26 18:33:19
│ │ └── Aerie: 那专门弄个思想伤害和强奸的区别是啥[好奇] 👍🏽0 💭N/A IP 🕐2020-09-26 23:50:16
│ │ └── zxc2892: 强奸罪本就是因为贞洁观念而产生的法律,自然会随着观念的消失而消失。但精神伤害一定会随着法律的完善和技术手段的进步而完善,你不会以为只有强奸才伴随精神伤害吧? 👍🏽0 💭N/A IP 🕐2020-09-27 08:17:24
│ │ └── Aerie: 性的掌控权本来就是基本人权,你还能剥夺别人的贞洁观念? 👍🏽0 💭N/A IP 🕐2020-09-27 10:41:18
│ │ └── zxc2892: 你为什么一定要把性和贞洁联系在一起呢?现在是一体的不代表以后是一体的,我不信你想不到。我就举个例子,以后能移植大脑,克隆身体了,性的权利是和大脑绑定还是和身体绑定?贞洁是判断内心背叛还是身体背叛?移植前的身体被强奸和现在的你还有关系吗?被强奸后移植身体和你现在还有关系吗?贞洁在这种情况下又怎么判定呢? 👍🏽2 💭N/A IP 🕐2020-09-27 12:20:30
│ └── 星之遥: 你和他们说这些是没有用的。我一直认为女权主义有一个很大的漏洞,就是大多数女权观点都是从女性弱势的基本点出发的,很少有女权者会全面的思考自己在失去了一些权益的同时获得了哪些利益。很多女权者都是在喊我要获得什么什么权利,没人想过我要主动放弃什么什么权利去换取。这一点国内尤其明显,欧美偶尔还会有个故事认为绅士风度给女人让路是在心里认为女性弱势。国内很多干脆就是谈权利跟你讲现代,谈义务跟你讲传统。真正做学术的人少,做生意的人多。让她们的口号全实现了,对于全体女性不一定是福音,很可能是个灾难。如果真的完全平等,那天生身体缺陷就不要拿来说事,大家都凭实力说话,生育负担由各自家庭协商解决,你情我愿,不要赖给社会国家,毕竟社会上有很多不结婚的男人。任何一男人都不被赋予权力,因为自身的身高,外貌,残疾等原因向社会要求特权,而女性可以。所以说什么女权分真假,真女权是平权的都是扯淡。任何单一从一个角度分析,而不是从整个社会所有人利益出发的,都是要特权。 👍🏽9 💭N/A IP 🕐2020-09-24 20:24:09
│ └── 星之遥: 权力和义务永远是相伴相生的,哪怕是男权社会,在要求女性贞操的的同时,也不会完全没有付出和回报。在当时的生产力对比情况下,权利和义务会达到一个符合当时条件的平衡。现在生产关系变了,想达到新平衡很正常。但是想一刀切全面取消贞操观念,就必须正视必然伴随着这些付出和回报的消亡,但是很少看到有女权者讨论哪些权利必须被消亡。 👍🏽5 💭N/A IP 🕐2020-09-24 20:36:31
│ └── Tracy: 那如果把男性也纳入到强奸罪的客体,而不是目前的猥亵或者侮辱,这样的话,就不会存在问题了吧? 👍🏽0 💭N/A IP 🕐2020-09-25 22:44:22
北斗开阳: 什么女性性器官不属于他支配不是开玩笑吧, 👍🏽2 💭N/A IP 🕐2020-09-24 07:08:12
│ └── 水果硬糖: 总的来说就是这样。 👍🏽2 💭N/A IP 🕐2020-09-24 14:01:29
│ │ └── 北斗开阳: 不觉得 👍🏽0 💭N/A IP 🕐2020-09-24 14:42:16
│ │ └── 水果硬糖: 比如说贞操就是个典型的例子,女性根本不需要贞操,需要贞操的是男性。 👍🏽7 💭N/A IP 🕐2020-09-24 14:57:36
│ │ └── 北斗开阳: 男性也不需要 👍🏽0 💭N/A IP 🕐2020-09-24 14:58:19
│ │ └── 水果硬糖: 我不是说男性需要自己的贞操,而是指男性希望自己未来的女人能在此刻保持贞操。否则没法解释为什么所有条件相等的时候,男性优先选择性行为更少的,甚至处女。对吧?这本身就是对贞操的需求。女性对男性这方面的需求低得多。 👍🏽3 💭N/A IP 🕐2020-09-24 23:32:02
│ │ └── 北斗开阳: 这是道德观念,这个不好,你可以瓦解啊 👍🏽0 💭N/A IP 🕐2020-09-24 23:33:06
│ │ │ └── 水果硬糖: 道德观念是脱胎于社会生产力的,在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发展、转变之前,道德是有稳定社会的作用的,我们不能站在城市小资产阶级的大落地窗前俯视这个社会。总的来说就是得等全国人民都富起来。 👍🏽2 💭N/A IP 🕐2020-09-24 23:39:29
│ │ │ └── 北斗开阳: 随意男性贞操观念是社会形成,这也不是男性的错。 👍🏽0 💭N/A IP 🕐2020-09-25 00:47:08
│ │ │ └── 帕秋莉诺蕾姬: 也没说是男性的错啊……不过是生产力不够,导致人类新一代人口的成本有很大一部分压在家庭身上,啥时候人造子宫出来,社会化抚养跟上,大概才有两性真正的自由 👍🏽4 💭N/A IP 🕐2020-09-25 08:06:19
│ │ │ └── 北斗开阳: 即使有人造子宫,也需要女的怀孕。 👍🏽0 💭N/A IP 🕐2020-09-25 08:19:54
│ │ │ └── 街边小天使: 都有人造子宫了还要女性怀孕干什么?你要胎儿会分身术吗 👍🏽6 💭N/A IP 🕐2020-09-25 10:40:55
│ │ │ └── 北斗开阳: 去了解下技术,女人依旧需要怀孕到某种阶段把他取出来到人工子宫来培养。 👍🏽0 💭N/A IP 🕐2020-09-25 11:23:22
│ │ │ │ └── 街边小天使: 了解什么技术??现在人工子宫本身就是一个设想,技术远达不到。你说的那种是给早产儿提供生长环境,但也只是在研究阶段远到不了临床,和能直接培育受精卵的人造子宫一样,区别只是后者技术要求更高。你觉得一旦存在能直接培育受精卵的人造子宫被研发出来女性还需要怀孕?退一步讲,就算真的需要女性先怀孕一段时间,怀孕初期中期对女性生产力的影响也小太多了,能缓解很多目前生育对女性的压力。 👍🏽1 💭N/A IP 🕐2020-09-26 12:22:59
│ │ │ │ └── 北斗开阳: 是不是针对错人了 👍🏽0 💭N/A IP 🕐2020-09-26 12:25:02
│ │ │ │ └── 北斗开阳: 既然是设想,那就不要整天挂嘴边了,实际点。 👍🏽1 💭N/A IP 🕐2020-09-26 12:27:33
│ │ │ │ └── 街边小天使: 本来也没有整天挂在嘴边上啊,这楼也歪太多了。确实是要实际些,但也不能只要求女性实际,男性也需要承认女性附属于男性这一观念的存在。性别平等本来就是需要双方去推动的 👍🏽1 💭N/A IP 🕐2020-09-26 12:49:09
│ │ │ │ └── 北斗开阳: 男性一直都很实际 👍🏽0 💭N/A IP 🕐2020-09-26 12:53:00
│ │ │ │ └── 街边小天使: 所以你承认社会中女性是附属于男性的? 👍🏽0 💭N/A IP 🕐2020-09-26 13:13:56
│ │ │ │ └── 北斗开阳: 不不男性依附女性 👍🏽0 💭N/A IP 🕐2020-09-26 13:25:42
│ │ │ │ └── 街边小天使: 并不是认同这句话,附属和依附是两个概念,还是请您作为男性实际些吧。不回了 👍🏽0 💭N/A IP 🕐2020-09-26 14:11:24
│ │ │ └── 让子弹飞: 如果人造子宫出来,军队和警察确实不适合女人不大量招录女性,那女性还会说性别歧视吗? 👍🏽0 💭N/A IP 🕐2020-09-26 00:35:23
│ │ │ └── 街边小天使: 军队和警察某些岗位因为女性力量体力跟不上,录用女性比男性少不算性别歧视,毕竟男性不达标的话也用不了。但如果军队里对体力要求小的岗位和白领岗位,甚至教育和晋升机会还存在不平衡的情况,那不管有没有人造子宫,还是需要改变两性资源不平等的问题。 👍🏽0 💭N/A IP 🕐2020-09-26 12:30:57
│ │ │ └── 北斗开阳: 要资源叫了就有,可以的,多呼吁多叫就来了 👍🏽0 💭N/A IP 🕐2020-09-26 12:51:34
│ │ └── 北斗开阳: 女性标准可不低。 👍🏽0 💭N/A IP 🕐2020-09-24 23:34:02
│ └── 林落: 如果你随意支配,就会受到荡妇羞辱 👍🏽1 💭N/A IP 🕐2020-09-25 10:56:56
│ │ └── 北斗开阳: 文不对题 👍🏽0 💭N/A IP 🕐2020-09-25 11:23:32
│ └── 落花生: 只要婚姻存在,女性贞操观念就会存在。只要男人还存在欲望,女性性器官就存在价值。结论,人类社会本质基础上其实是母系社会,是在女性的基础上发展的。 👍🏽1 💭N/A IP 🕐2020-09-25 14:22:30
│ └── 北斗开阳: 对本质是母系社会,但是有些是就是颠倒说夫权社会 👍🏽0 💭N/A IP 🕐2020-09-25 14:28:53
suair2016: 我懂楼主的意思,就是要把性不再作为特殊身体权,那它看作一般身体权,性交被认为是和吃饭喝水一样普遍的事情。理想很好,就目前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确办不到。因为性资源稀缺,性交容易传播性病,人类的技术水平还无法解决每个人的性需求和情感需求。这才是强奸罪存在的原因。未来性交也许就是和喝水吃饭一样普遍的时候,强奸就是普通的伤害行为而已。性不再被认为是羞耻的和专一的,到时候想要就要,社会上以“不想要”为耻的时候,强奸罪自然而然的就没了意义。到那时候,见到一个异性问要不要来一发?Ta说好的。性行为不再和对方的长相,经济状况,社会关系联系在一起。就是普通的玩耍或者在一起喝酒吃饭一样,其实是可以实现的,因为在古代男女同座是被认为违反礼节的事情,而现在就不会了。总而言之,就是让性的去价值化。 👍🏽1 💭N/A IP 🕐2020-11-04 15:29:59
宫伯: 只写前面一半多好 👍🏽1 💭N/A IP 🕐2020-09-25 21:38:24
破灭法目: 简而言之,对于经济独立的女性,在自主性上才有话语权,经济决定上层建筑 👍🏽1 💭N/A IP 🕐2020-09-24 19:11:13
种花家的兔子: 深得我意,是研究过伦理学和女权主义著作吗? 👍🏽1 💭N/A IP 🕐2020-09-24 16:00:49
边缘: 强奸去罪化?那刘亦菲杨幂林志玲这样的大美女有上亿的男人想上那不是从早到晚一直被强迫性行为?想想就好惨啊[捂脸][捂脸] 👍🏽0 💭N/A IP 🕐2025-04-24 14:04:25
用户1: 感谢分享,读下来很受启发!只是有一点想请教:当贞操观念消解、女性夺回了对于性器官的使用权后,是否可以再次标价出卖?因为女性有使用自己身体的自由,这时候的卖淫代孕更像是一种普通出卖劳动力的工作。 👍🏽0 💭N/A IP 🕐2020-11-08 00:09:53
│ └── Forben: 我感觉那个时候买卖关系也已经消失了。因为买卖(交换)本身的前提就是资源有限,所以私有制也发展起来了。当资源极大丰富的时候,随用随取,那也就不存在个人对某一件物的所有权了(那个物就跟空气一样普遍了)。所以女性的解放不仅意味着女性拥有对自己身体的支配权因而可以随心出售,而是更进一步——没有出售的必要了。拿劳动力类比,资本主义时代的特点就是人可以将劳动力可以作为商品出售,这个的前提是人首先是“自由的”——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但这个自由的限度很低,因为它让人“自由的出卖自己”。马克思指出这实质上还是一种奴役制,是经济上的依附,因为大多数人不敢不“自由地”出售自己的劳动力,无非是可以选择出卖给谁罢了。所以马克思认为人的自由应该更进一步。 👍🏽0 💭N/A IP 🕐2025-04-18 03:29:15
│ └── Forben: 也就是,贞操观念作为一种物化观念,它的彻底消亡一定伴随着物化的彻底消亡,也就是不存在商品关系和私有制的时候。 👍🏽0 💭N/A IP 🕐2025-04-18 03:32:10
不可名状的莫扎特: 我们需要的并不是主张现在就废除强奸罪。我们需要的是现在就开始主张废除强奸罪。这就是这部分人在努力做的事情。如果没有人一百年前就呼吁八小时工作制,那么现在我们就需要呼吁八小时休息制。 👍🏽0 💭N/A IP 🕐2020-10-21 09:01:55
吴下阿萌: 说到底吵了怎么多年。法律变更有点慢,一个变动究竟要研究多久才能改呢。哎。比方说现在已经有强男的了,把强男的也列为强奸罪不行吗?非得算到猥亵。一旦也算到强奸,是不是也能减弱强奸带来的女性贞操感呢? 👍🏽0 💭N/A IP 🕐2020-09-29 09:14:30
赵水六: 这个答案把窗户纸捅破了,豁然开朗[赞同] 👍🏽0 💭N/A IP 🕐2020-09-27 13:08:02
Ningning: 有个问题是强奸有可能让受害女性怀孕受害男性并不会,生理结构决定这个本身就不平等。 👍🏽0 💭N/A IP 🕐2020-09-26 13:25:37
宽宏大量甘兴霸: 看到答主提到了社会契约的发展,我曾经看到一种解释。婚姻中的忠诚义务源自人类社会的私有制的发展。因为私有制的发展必然会对继承的稳定提出要求,因此处于确定继承关系的目的,诞生了婚姻内的忠诚义务。对于继承关系的确定,男性是天然的弱势方,使得忠诚义务逐渐成为一种男性剥削女性的道德责任。 👍🏽0 💭N/A IP 🕐2020-09-26 02:26:53
Shakud0: 这种说法忽略了传宗接代是生物的一种本能 👍🏽0 💭N/A IP 🕐2020-09-25 22:23:36
湘潇雨: 但是淡化性别观念又会导致同性恋越来越多[小情绪] 👍🏽0 💭N/A IP 🕐2020-09-25 17:23:18
敬简: 性行为是相互的,男的侵犯了女的,反过来女的也侵犯了男的,所以不应该被惩罚。用拳头打别人的脸,力是相互的,他受伤我也受伤,也不应该被处罚。 👍🏽0 💭N/A IP 🕐2020-09-25 15:31:40
xingers: 那这种伤害的成本太低了,有时候连轻伤都没有,如果你要加上人格损失又没法衡量,那骂人一句算不算人格损失?说白了她就是一跳梁,跟着想肯定掉沟里 👍🏽0 💭N/A IP 🕐2020-09-25 12:02:56
│ └── pkumig: 这一切的根基是生产力,是物质的极大丰富,是真正的共产主义才能实现的。到那个时候,较轻的处罚也足够让你后悔了 👍🏽0 💭N/A IP 🕐2020-09-25 15:04:20
│ └── xingers: 并不会啊,物质都极大丰富了,轻轻的惩罚有啥用 👍🏽0 💭N/A IP 🕐2020-09-25 15:33:02
鬼武姬 阿卡丽: 这个回答太好了,身边很多女性一看见废除就要骂娘,太片面了。 👍🏽0 💭N/A IP 🕐2020-09-25 07:02:15
Russell: 论点客观,论证严谨,论据详实,可读性非常强的一篇优质回答。于我心有戚戚焉(甚至还以为是我自己写的)。 👍🏽0 💭N/A IP 🕐2020-09-24 23:06:57
知乎用户Y4dw5n: 说得好!!!! 👍🏽0 💭N/A IP 🕐2020-09-24 19:31:56
楚休: 对此,我倒是想去除一些对女性或男性观念的偏见不知道有什么书可推荐 👍🏽0 💭N/A IP 🕐2020-09-24 15:10:30
│ └── Russell: 恩格斯所著《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诞生》,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著作。 👍🏽4 💭N/A IP 🕐2020-09-24 23:02:56